干部退休后兼职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是有明确的从业限制规定。
具体而言,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从业范围限制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从业时间限制为三年,从业程序限制为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从业取酬限制为经批准***的人员不得取酬,经批准任职的人员,其行政、工资关系转入企业。
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又无其他***,且所***社会团体的业务与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的,经批准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职务;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不超过两届;***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
事业单位的人***取酬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从事***获取报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一)***、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扩展资料:公务员也不可以参与经商活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的人***取酬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从事***获取报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一)***、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扩展资料:公务员也不可以参与经商活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什么是违规***取酬?
根据《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 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或者经批准***但获取薪酬、奖 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或者经批准***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 益”,是指党员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包括名誉职务) 的,以及经批准***但违反规定领取报酬的。这里所说的“额外 利益”,一般包括顾问费、咨询费、操心费等各种名目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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