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学校奖状上出现商业广告,当事人被罚12万元, 你怎么看?
学校不应该参杂商业行为,不然学校学习育人环境就变得不单纯,不管是学校行为,还是教师个人行为,都应该是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学校有财政拨款学校相关费用和教师职工工资和经费,参加这一项工作首先你是认可教师这一行业也认可工资薪酬的,但不能利用这一行业和校园环境参杂商业利益
邯郸邱县梁二庄某小学奖状印刷广告***,先前报道对***已做出处理,和广告商合作当事人已离开学校。通过这件事,教育局应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这方面的清查活动,看看有没有其他人员利用自身便利,让有类似***在其它学校存在,有损学校清淤之地。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天堂,是培养国基的根本,不能有个人私欲,做让我们学生从学习环境中看到商业等违法的事深入其中。这样不利于学生学业的健康,制止任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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