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闪送员好干吗?
个人建议是闪送员好干!原因如下:
其次顺丰同城是***取了拼单的模式,一个快递员要为多个用户服务,这样在配送的时候就无法保证货品能够及时送到,而且在配送速度上也会慢很多。
而且在服务方面,由于是一名快递员为多个用户服务,这在配送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和麻烦。
闪送是一对一专人直送,是点对点式的服务,摒弃了传统的快递模式,这样在速度上要超出顺丰同城很多。
在服务方面,闪送员只对一名用户服务,中途的意外以及物品损坏等情况出现会及时找到责任人。
值得一提的是,闪送的专人服务还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非常贴心。由此可见,和顺丰同城比,闪送是更好地那个
山东一男子拍***威胁女大学生***,这事你怎么看?
我想说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李某暑假期间在潍坊一家***打工,结识了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一位有家室的男子汤某,因为抵挡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她最终与汤某发生了关系,而且私底下一直保持着情人的关系,不久之后李某决定跟汤某分手,汤某便以最后一次见面为由约出了李某,并在宾馆内用手机拍下了李某的***和视频,之后便以此为要挟不断与李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还让李某在大学宿舍内***室友换衣服的照片和***,今年11月初,李某实在不堪汤某的骚扰便报了警,目前,汤某已被刑拘。
这位女大学生不仅搭上了自己,还侵犯了同宿舍室友的隐私,今后你怎么去面对你的室友呢?作为一个女孩子,仅仅为了一点金钱的诱惑就去糟践自己的身体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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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问这么多,依我看,当以***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危害性特别大的,处以十五年以上或者***,直至***,并立即执行。本案中,汤某的手段特别恶劣,还威逼受害者拍同室女同学******,以满足其***,属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恶劣,当处予***,立即执行才符合量刑标准。
首先此名48岁男性在法律上已属于违法行为,教唆他人拍别人隐私***属于违法,拍女生***威胁也属于违法,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审判还有道德上的批评。不过有点不太理解,一个中年从事***老板的人,为何法律意识如此淡薄?为何如此肆无忌惮???
再说这名女生,一名48岁且有家室的男人,吸引你的点在哪里???最初台姐觉得无非是 金钱上的诱惑,但是最近台姐身边很多人表明,一些年纪很小的姑娘并不是图钱,完全是被骗被忽悠的状态,几句甜言蜜语,嘘寒问暖就能深陷进去.....对此,想说恋爱需谨慎,糖衣炮弹的背后必然有着大陷阱,况且和有家室的人扯在一起,本身也违背了道德,必然受到舆论上的谴责。
对于这种男人只能够说是自作孽不可活,不但是拍***威胁女生,而且还要女生拍摄室友换衣服的照片,可以说是罪上加罪,不可饶恕。
但是再声讨那位男子的同时,这个受害者的女生行为是不是也值得大家深思呢;开始的时候觉得她很可怜,但是仔细想想,她的角色已经开始改变了,由被害者变成同犯。开始的时候如果不是她自己不够矜持,如果能够抵得住男人金钱诱惑的话,就不会有后来悲剧的发生。
而且自己在受害之后,并没有勇敢的站出来报警,而是屈服,且在屈服到最后尽然帮助害自己的人去加害她人,这个时候她就不在是受害者而是同犯的害人者了;作为一个女人,应该要注意提防外面的糖衣炮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别到时候金钱没有得到,反而受到伤害,甚至让身边的朋友受影响;当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勇敢站出来,不能够软弱的一味屈服。感谢各位朋友的阅读,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一起讨论。
你认为鲍毓明会逃脱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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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会不会逃脱惩罚,现在说起来还为时尚早,因为目前来看,鲍毓明到底有没有触犯刑法还很难讲,即使触犯刑法,定罪也没那么容易。从最新流出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来分析,事情都不像当事双方所陈述的那样。我们来把整件事情来做个梳理,大家可以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客观的来看待下这个问题,应该会有自己的判断。
从部分电话录音来看,好像是情侣之间在闹別扭一样,二人的关系其实也并不完全像女孩说的那个样子。事情发展到现在,也是让很多读者惊掉了下巴!纷纷表示鲍毓明提供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一切好像是早有准备,不愧是律师出身,细思极恐,而同样女孩也不简单,绝不是白莲花。
至于读者关心的鲍毓明是美国籍,能否在中国判刑?答案是肯定的。行为地、结果地都是国内,被害人是中国籍,在我国管辖内的。如果坐实了***或者其他需要刑法处理的罪行,那判刑是没有法律障碍的。
写在最后的话,事情发展到今天,“高管性侵案”也越发扑朔迷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双发所陈述的都不是完全的事实真相。不管最后鲍毓明能否定罪,但是舆论道德的谴责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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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南风窗》、《财新网》、《新京报》、《澎湃新闻》
“高管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的案件在媒体上引发铺天盖地的舆论,***也该到出结果的时候了!题主问:“你认为鲍毓明会逃脱惩罚吗?”我@常乐今见现就自己的观点做如下回答:
①在道德方面,鲍毓明已经得到惩罚,而且惩罚会伴随其今后余生。
②在法律方面,鲍毓明逃脱不了惩罚。
首先,关注本案新闻的网友可能都已经看到,在今年4月9日,@南风窗NFC 发文《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犹如把***扔进媒体网络,“鲍毓明性侵养女案件”瞬间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亿万网友同一时间看到这个消息,愤怒、谴责、转载声讨铺天盖地。文章一出,深藏已久的鲍毓明再也无处可藏,他终于被道德准则逼出所躲藏的黑洞,不得不面临群众的道德审判!尽管他还在狡辩,但相信他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其次,当本案在媒体上暴出后,与鲍毓明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各相关单位很快便作出反应,与之解除了劳动合同,他一定不会想到自已会突然之间失去所有工作,惩罚来的真快!如:
①4月9日,杰瑞集团发布声明,“杰瑞集团在获悉媒体报道的有关《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突发***后,高度重视。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已经与鲍毓明先生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特此声明。杰瑞集团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②@中兴通讯 4月10日消息,“中兴通讯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特此声明”。
③@南风窗NFC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4月10日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法律审判因为其特定程序也许会进展慢些,但是,道德审判和道德惩罚却不会迟到,仅仅针对14岁未成年少女性侵这一点,鲍毓明便无论有什么样的说辞也逃不掉道德惩罚,而且惩罚将伴随他今后余生!
鲍毓明作为曾经的知名律师、跨国公司高管、上市公司董事,在某些方面的确“聪明”,本案中,鲍某明似乎从开始就为逃避法律制裁做好了精心的准备,比如:①等李星星年满14周岁后才首次发生性关系;②故意否认与李星星存在养父女关系,将李星星称为“未来的妻子”;③“制造了”大量与李星星之间亲密的聊天记录;④可能销毁了“儿童***”的证据等等。这些有目的、针对法律条文的精心准备,的确为案件的调查审判设置了种种障碍,使案件审理进展缓慢,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鲍毓明忘记了如下司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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