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上轰动大江南北的"蚕神杀人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古人由于认知有限,经常将一些不可控的物体或者力量归结于神。由此,演化出了很多的神祇,比如主管财富的财神赵公明、主管降雨的龙王,以及管理土地上庄稼生长的土地公等等。
同样,各行各业也有自己的神祇,比如从事农业的人会祭祀三皇、山神、仓神、蝗神、土地神等等,从事渔业的人员会祭祀天妃、鄱官神等。从事运输业的人员会祭祀马神。而从事养蚕织丝业,在民间则祭祀马头娘,这里的马头娘就是民间传说中的蚕神。
古代神话传说中,蚕神本是蜀地女子。有一段时间,他的父亲外出,过了很久也没有回家,这时他的母亲非常担心,于是向天恳求,谁能够把自己的丈夫带回来,便把自己漂亮的女儿许配给他。
话音刚落,家中养的马奔出家门,过了几天就把男主人带了回来。女主人当时非常高兴,不过看到带回夫君的竟然是自己家的畜生,所以对嫁女一事食言了。
丈夫听了妻子的赌咒后,立刻把这匹马杀了,并且将马皮晾晒了起来。后来,这家的女儿路过马皮,马皮竟然裹挟者她飞走了,当人们发现马皮是,这家的女儿已经化成了一个蚕蛹。由此,民间奉祀她为蚕神。
既然成为了民间祭祀的蚕神,那么马头娘就需要保佑蚕农们丰收,同时也会防止蚕农们虐待蚕蛹。
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撰写的《治世馀闻》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明朝弘治年间,有一起蚕神******。当时,湖州人以养蚕织丝为业,在湖州安吉县有一个姓伍的大富豪,家中有大量桑树林,而且还有数不胜数的蚕。
蚕的繁殖能力惊人,但桑树叶的产量却跟不上来。时间长了,伍家人便准备抛弃一些蚕蛹,于是,伍家的家主派遣了三个家丁抛弃了十余框蚕,把它们埋到了一个地窖之中。
蚕神***,发生于明朝弘治年间,案件之惊悚,情节之荒谬,结局之离奇,既令人匪夷所思,又莫名其妙,到底是谁杀了人?杀的这个人又是谁呢?
无人知晓!
湖州有一伍姓大户人家,世代养蚕为生,家里有几十亩的桑田,又有几万筐的春蚕。
有一年,蚕妈妈产能过剩,生了许许多多的蚕宝宝,因为蚕宝宝实在太多,桑叶一时供应不上了,伍财主只能忍痛割爱,将几百筐的蚕宝宝处理了。
如何处理的呢?
这玩意儿不能吃,不能喂猪,卖的话也没人要,因为不光伍家蚕宝宝过剩,别人家也一样,于是,伍财主只得把几百筐的蚕宝宝倒进了地窖里,任由蚕宝宝自生自灭了。
当然,没有桑叶吃,这些蚕宝宝的结局只有死路一条。
处理完了之后,伍财主又安排三个家丁去周边集市上收购桑叶,毕竟没被处理的蚕宝宝还需要吃饭的。
三个家丁到了集市之后,一无所获,他们去的晚了,桑叶早被抢购一空,三人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他们是驾船去的,回来依旧是驾船。
三人轮流摇船,船行驶到一半之时,奇怪的一幕出现了,但见水面上阵阵涟漪,水花四溅,突然一只金色大鲤鱼跳了起来,“吧嗒”一声正好落在了船舱里。
“蚕神******”发生在明弘治年间,案发丝绸也最发达的浙江湖州。当地有一个伍姓大蚕丝商,伍家以养蚕产丝发家,富甲一方,光桑树林就几百亩。随着蚕宝宝不断繁殖,银子流水般进入伍家仓库。
没几年,伍家遇上了幸福的烦恼,蚕宝宝繁殖太快了。小家伙们每天就重复吃—拉—睡,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然后给自己织一个窝,睡个长觉,再变身蚕娘准备繁衍后代。它们的窝,就是伍员外垂涎的宝贝。
见过养蚕场的都知道,走近了,耳朵里传来的都是“沙沙沙”的蚕宝宝啃噬桑叶的声音,一片桑叶,一条蚕几分钟就吃光。估计伍员外家,负责***桑的队伍不会小,否则根本供应不上。
这倒其次,关键是蚕娘的繁殖能力非常强,一次产卵几百甚至上千枚,小家伙们一孵化出来,就立刻加入“食客”大军。问题是,桑树生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食客们”的繁殖和进食的速度。
伍员外愁死了,就四处花钱买桑叶,无奈但凡有桑树的地方,桑叶都供不应求。蚕宝宝们还很挑剔,除了桑叶别的都不吃。“饥荒来临”,伍员外咬咬牙,让仆人们实施“减员政策”,一次性活埋了几十箱蚕宝宝!
即便如此,伍员外还是不停催促仆人外出寻找桑叶。一天三个仆人奉命外出,转悠了一天,一片叶子也没买到。三人垂头丧气,划船回家。
半路上“喜从天降”,一条大鲤鱼突然从河里蹦到船上,小哥仨一扫颓废,手忙脚乱按住鲤鱼塞进船舱,喜滋滋地划船回家。
半路遇上了官府的巡逻船只,衙役们就发现前面一条空空的小船,似乎装了什么沉重的物体,吃水很深,便拦船检查。仆人一打开船舱甲板,吓得魂飞魄散,船舱里哪有什么鲤鱼,只有一条血淋淋的人腿!
一顿大板子,哥仨皮开肉绽,谁也说不清鲤鱼怎么就变成了人腿。重刑之下,有个仆人胡乱招供,说是和主人一起***了,并将衙役带到埋蚕宝宝的地方,说这就是现场。衙役挥锹挖开土层,只见里面赫然埋着一具缺了一条腿的尸体!
如此铁证之下,容不得伍员外不招供,很快他和三个仆人,都以***罪伏法!
所谓的“蚕神******”记录在《治世余闻》一书中,案件发生在明朝弘治年间,地点在湖州,情节很诡异,大致过程是这样的:
当地有一位姓伍的大户人家,种桑养蚕。有一年蚕养得太多,桑叶的产量不够吃,只好放弃一些蚕,一共有十几筐,直接埋到土窖里,任其死掉。
伍家又派三位家仆驾船去买桑叶,回来喂蚕。三个人到市上白跑了一趟,没买到桑叶。驾船返回时,突然有一条几斤重的大鱼从水里窜上来,落入小船中。三个人大喜,准备带回去送给主人。
三人半路要经过一个名叫皂林的地方,明朝时这里设有一处巡司,负责盘查往来的船只、货物。三个人的小船有一点不寻常的地方,引起巡司官员的注意,就是小小的一只船,却用了两只橹,跑起来特别快。于是官员追上去盘查,这一查果然查出了毛病,船仓里竟然装了一条人腿。
三个家丁也吓了一跳,那个船仓里明明装着那一条几斤重的大鱼,哪里来的一条人腿?
这个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三个家丁被送到浙江按察司,投入了牢狱,严刑审讯,要他们交待人腿是哪里来的,他们是不是在哪里害了什么人?
古人的审案手段是很可怕的,根本不会顾及什么嫌疑人的权益,屈打成招的例子太多太多。而在这个案子当中,三个人的小船上藏了一条人腿,说明三人肯定有命案在身,或者了解某桩命案的实情,所以浙江按察司的审案人员毫不手软,根本不相信什么大鱼的鬼话,只管痛打,要他们说出尸体藏在哪里。
三位家丁熬不过去,只好胡乱招供说:尸体藏在伍家。办案人员带着他们回去寻找尸体,他们胡乱指了一个地方,挖下去,原来就是埋蚕的地方,十几筐蚕已经无影无踪,挖出来的竟然是一具少腿的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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