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工作有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规定: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做其它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工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2022江苏女工退休新政?
江苏女工退休新政(2022)主要改动的是灵活就业的女工由原来的50周岁改为55周岁才能退休,其它还是与以前一样,即女工(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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