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一男子拉拽公交司机引发***,获刑五年半, 你怎么看?
我个人觉得,把一车的乘客生命当儿戏的人,这样判罚有点太轻了!
我过得刑法应给再重新修订一回,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分出级别来,像这种把几十人的生命不当回事儿,只顾一己之私的罪犯,加大惩罚力度,让他们的犯罪成本增高,就会有效的制止一些有犯罪冲动的人的行为!
还有就是女司机错踩油门和刹车的,造成多个人员伤亡的,要加重判罚,并且连带女司机的教练一起处罚!
儿子不在家,公公该不该跟儿媳避嫌?
儿子不在家,或者儿子在家,公公都要避嫌儿媳的。俗语有一句叫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女儿大了 ,连父亲都要避嫌,何况公公和儿媳?儿媳那是别人家的女儿,女儿在家连父亲都要避,何况出嫁后,面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公?
公公和儿媳,原本没有任何关系,就是陌生的男女,只是因为一场婚姻,因为同一个男人,才有了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才有了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女,依婚俗,都有改口费,儿媳叫一声爸爸,那是因为这个男人是丈夫的父亲,自己的公公。君子坦荡荡,不管有多坦荡,瓜田李下,尽量避开一下,还是比较好的。
都是成年男女,由于性别的不同,在家庭生活中,公公,儿媳,都要彼此避嫌。比如,儿媳喂奶时,公公要远离一下,比如,公公尽量不要进儿媳的房间。
有一个公公,儿子外出打工,夏天时,孙子哭闹,儿媳就打了孙子 母亲能把孩子打多重?舍不得孙子的公公听到后, 跑到儿媳房间,哄孙子,指责儿媳。因为是夏天,公公是光着膀子的,就因为这一件事,儿媳离婚。儿媳说公公不尊重她。不管是不是真的原因,至少这是儿媳离婚的借口。
儿子不在家,公公要不要跟儿媳避嫌?开什么玩笑,难道不该避嫌?避嫌是必须的。
男女有别,除了在自己的爱人及未懂事的孩提面前可以不避嫌,在其他异性面前都得避嫌,家人也不例外。别说是公公与儿媳之间,即使是更亲密的父女、母子、兄妹姐弟间也应避嫌。
一,不避嫌,有违道德 上面所说情况的避嫌,是男女之间行为的一种基本道德要求。在非自己爱人的其他异性面前及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孩面前不避嫌,***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会对对方的思想造成干扰,是有违道德的行为,不管有没有主观故意。如果是主观故意,那就不仅是道德问题了,还有***之嫌,是犯罪行为。
二,不避嫌,有伤风化 上述这种避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风俗和传统,中华民族如此,世界绝大多数的民族亦如此。这种传统风俗基本的审美观就是,遮掩身体特别是敏敏部位是一种美,不遮掩不避嫌,那就是丑态、伤风败俗。
三,不避嫌,有失文明 男女之间的避嫌是一种自律、一种约束、一种礼貌、一种尊重,这是文明的体现,也是文明的要求。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总不能回到原始时期(包括现在仍存在的一些原始部落)那样,男男女女光着身体毫无避嫌意识吧。所以,如果不避嫌,那就是与文明相悖了。
儿子不在家,公公当然应该主动跟儿媳保持距离。
这一点我爷爷当年就做得特别好。那时候奶奶过世了,父亲在几十公里外的乡镇上班,我和弟弟都在外地上学,家里只剩下了爷爷和我妈两个人。
在农村,东边为大,爷爷一直住东屋,我妈住西屋。我妈说,你爷爷可真是个正经人,这么些年,家里就我和他两个人,除了我做熟饭招呼他吃饭,从来都不会多跟我说一句话,路过西屋门口,眼睛都不会抬一下,绝对不会往里面看。
然而,也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做到我爷爷这样,我朋友红立就跟我讲过,她生孩子后,公公动不动就进她的房间,连门都不敲一下,有时候她正在给孩子喂奶呢,公公一进来,她就会感觉特别尴尬,不得不马上放下衣服,不再让孩子吃。这时候孩子就会哇哇大哭,她公公还会在旁边说,没事儿,你喂你的,别让我孙子哭。
红立每次跟我告诉都气得鼓鼓的,她说,没见过这么为老不尊的老公公,我想尊重他,他倒是做点儿值得让我尊重的事儿啊!
后来,红立把这个事跟自己丈夫讲了,她的丈夫有一次专门等自己父亲进来就说了句:以后你要想看孩子,让我媳妇抱过去给你看,别总进我们屋了,万一有不方便的时候呢!从此以后,她公公才收敛了一些。
其实,越是儿子不在家,公公就越是应该主动与儿媳妇保持应有的距离。这种距离不仅应该表现在言谈举止上,更应该存在于内心。要时刻在心里为自己划一条线,眼前的这个女人再年轻漂亮有魅力,也不是自己能觊觎的。这是对儿子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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