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汽车站电话号码?
是要是通过中巴运的话
然后把东西放车上,留下他们的电话,运给对方的电话,还有你的电话
互相都留下,问几点到,然后让对方几点到车站接货
林州市汽车站电话号码?
是要是通过中巴运的话
你找到汽车的司机或售票的人员跟他们说下
然后把东西放车上,留下他们的电话,运给对方的电话,还有你的电话
互相都留下,问几点到,然后让对方几点到车站接货
林州市一司机停车开门恰与公交车相撞,被夹两车之间当场死亡, 你怎么看?
首先说女司机把车停在机动车道上,是违规了。而且没有观察后面的路况就开车门下车,
公交车司机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想法,他们的车距还有点距离,看到这种情况,也应该能反应过来,不知道当时公交车司机开车的时候是不是正常情绪开车。一个家就这样被毁了,三个孩子就在这一瞬间没有了妈妈。都应该好好的反思一下,不管做什么千万别拿生命开玩笑。因为这个玩笑谁也开不起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几个重要数据需要明确。按国家相关法规,城市道路标线一般为划2米,间隔4米,一个划间距离为6米。视频显示公交车跑了16个间距,那就是公交司机在百米开外就已经看到了右前方路况。***显示,公交车当时的速度是33公里。以此推算,他这段距离的行驶时间为12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机动车道宽度一般为3.75米。划线的宽度为15公分。公交车的宽度为2.5米。以此推算,公交车在道路中间行驶,其车体距白线有62公分的安全距离。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司机下车时,人体未超线,车门超线大约15公分。 据媒体报道,小车停车地方的右侧,就是一个居民小区的大门口。在这里经常有人打车。公交司机常年跑这个线路,对这里的路况应该是非常熟悉的。 我们来看,在百米开外的距离,发现前方有异常路况,在12秒的时间内,任何一个司机,都有充份的时间,***取适当措施,避免剐蹭事故发生。如果直行,公交车体距右侧白线有62公分的安全距离,别说挤人,就是车门都碰不上! 如果减油,即使不点刹车,那公交车的速度也会放慢几秒钟,那么女司机就完全有时间躲过这次夺命之灾。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公交司机却选择了不减速,向右打方向盘。***显示,以字幕为参照,公交车向右移动了5个白线宽度,即75公分左右。正是这75公分的右侧偏移,不但抹去了62公分的横向安全距离,并导致公交车轮 我无法知道公交司机如此操作的动机是什么。但通过以上的客观分析,我认为:网约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落客,并没有影响机动车道公交车的通行。没有靠右边停靠,和此次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什么“不能急刹”,什么“不能转向”,什么”开门不看后车”等说辞,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没有任何说服力。公交司机的违规操作,是发生此次事故的唯一原因。这本来就是一起完全不该发生的事故!
一:车速仪表盘31码,二:前面开门看到女司机开门有至少50米的反应距离(车速不快),三:对向车道没车,就算刹车反应不过,完全可以向左边对向车道修正,四:不仅没有向对向车道修正,反而往女司机方向打,五:最终被挤压致死,可以肯定公交车压线了……六:最终我预测答案,公交车司机是老手了,不可能同时一瞬间范以上六个错误,公车司机多少有怒路症,不能说故意致死,但我可以肯定,这系列动作全是故意,初衷只是想吓一下女司机,或给个教训,谁知道没控制好,失误致死了,别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我曾经开车也有过公车司机同样心理,比如我骑单车时,前面有个车突然开车门,我避开了,但我还是不爽,一脚喘他车门一下,还有我开车时,有一小车刚刚超过我车身一点,不打转向灯就变道,吓的我急刹,差点追尾,出于不平衡,我超他,同样方式对待,还好那时都没出事,只是出于想(教训一下对方),不信你们去问公车司机……[呲牙]
个人认为从责任角度来讲,死者的全责。死者让人很痛惜,希望这起***能引起所有交通参与者得重视,也给驾驶员及乘客上了一课,在机动车道下车一定要注意后方车辆,愿死者在天国里一路畅行。
河南安阳公交车挤死女司机事故有最新进展吗?到底结果怎样的?
目前河南安阳的交警部门,并没有就此事对外公布最新的调查结果,但是通过媒体的***访中,我们可以得知,在近日将会对此次事故,公布调查结果。届时,或许我们就可以看到这起事故中,某些可能被公众所忽略的事故诱因,事故双方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主次,也将得到落实。
这起事故的发生已经好几天了,但是网络上关于此事的争议,正在不断发酵,争议的要点无非分为两个。一、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二、轿车女司机,在停车过程中,违反多项道路交通法规。
有人认为,公交车即便在没有违反道路法规的前提下,也应该以人的安全为本,发现危险时也应该做出及时的避让动作,但是在事故中我们没有看到公交车司机在发现了可能出现风险的情况之后做出的任何举动。
也有人认为,尽管公交车司机未作出避让措施,但是也是由于轿车司机违反交规在先,随意在路边停车,且没有打开车辆双闪灯,未放置三角警示牌。停车的位置距离路人比较远,起码在30公分以上,而正是在这种没有规范停车姿态的前提下,让公交车行驶在自己正常车道时,车体与女司机打开的车门发生刮擦。与此同时,女司机在下车之前没有观察好后方的车辆来车情况,突然打开车门的举动,也完全可能让公交车司机来不及避让。
对于这两种看法,其实我是比较支持公交车司机的。当然我不是认为说公交车司机都坐的一定是全对,但是起码在此次事故中,他承担的责任应该比女性司机来的小。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机动车道路违法行为,会对交通安全带来多么严重的影响。虽然没有明确的数据支持,但是可以遇见的事在道路上发生的9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跟驾驶者出现了道路违法行为的举动有关。近年来由于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屡屡发生一些在老司机们看来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而此次事故显然就是完全可以避免,但是最终却不幸发生的事故。
其次,此次***之所以得到这么大的关注度,重点在于事故中有人员伤亡。那么如果没有造成这么惨烈的后果,按照正常的交通责任判定,女性司机必然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因为出现的人身伤亡,而加大公交车司机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
对于公交车司机指责的人,我相信是出于情止乎礼。而对女性司机不认可的人,我相信是出于你止乎情。中国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情社会,古往今来,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法理无外乎人情。但这句话真的有道理吗?不可否认,在某些情况下,人性化的去理解法律条文,对于民众是有更大的利益保障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法理之外的人情所带来的危害性。不能太死硬的去执行法律,但也不能太过于偏向人情。
相信河南安阳警方之所以迟迟没有拿出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也是出于对事故双方负责任,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在此也是需要提醒广大有车一族,开车上路切记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这才是保障自己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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