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有没有招暑期工的?
1 可能存在招暑期工的机会。
2 兴庆区内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餐厅、酒店等服务业企业在暑期都需要大量的员工协助工作,可能会招收暑期工,同时也可能有一些小型企业需要短期工人,但必须注意工作环境和薪资待遇。
3 如果想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在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查询。
同时,也可以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打听招聘信息,或者通过填写简历、打电话等方式主动联系用人单位。
业主***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应从哪方面入手?其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想以物业合同无效为切入点,这是完全可行的。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做出决定。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
本案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未在小区内召开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为议题的业主大会,也未曾公布,因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违法的,改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因此物业与业委会主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建议你们可以收集证据,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着手。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如果续聘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通过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续聘意见签字,由业委会主任单方面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业主可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业主可以先通过社区、街道办反应,申请撤销业委会主任的违规行为,如果社区、街道不作为、不理会,可以提起司法诉讼,第一,***业委会主任违规签订合同,可提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主任。第二***撤销不合法的物业服务合同。
现在不是物业公司***你们不交物业费吗?
好好应诉这个官司。说明你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合同无效,无效的原因是没有“业主大会决议”来授权业委会签合同。
并向***申请追加业委会为第三人。
如果物业那一方提不出反证,***自然会认定物业合同无效,你不须交物业费。
这个判决书就是认定物业合同无效的法律证据。你不需要再打什么鸟官司。
如果你的描述确实是真实情况的话,那该《物业服务合同》应属无效。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
也就是说,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做出选聘物业公司并决定物业服务合同具体约定的条款,然后授权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该业委会主任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甚至业委会会议的前提下,单方面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自然应属无效。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如何确定该《合同》的无效性,这里有两点建议:
一、通过街道办撤销。
按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九条,业委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每日***观点】对于这份《物业服务合同》,虽然不属于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无效的情形,但严重损害业主利益,可以参照适用广东人民***颁布的《关于审理住宅物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若物业已经提起了合同***诉讼,业主可反诉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一、《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应予支持:
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虽然未明确规定题主的情形是否是《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但在诉中,还可以参照使用广东省高级人民***颁布的《关于审理住宅物业服务***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有关合同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三)业主委员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第3款的规定,没有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或者未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的内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在***前未取得业主大会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同时占总人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追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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